抗癫痫药物用药不当患者死亡,医院担责50%
—— 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助力患方获赔42万余元
一、案件背景
2019 年 11 月,刘某某因癫痫病史 20多 年,到 A 医院住院治疗。A 医院在未遵循抗癫痫药物单药治疗失败后逐步换药的原则下,一次性为刘某某加用四种抗癫痫药物(苯妥英钠联合丙戊酸钠、丙戊酸镁、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首次住院期间,刘某某肝功能出现异常指标,出院后持续服用多种药物。同年 12 月,刘某某因肝功能严重受损(ALT 达 552U/L)及剥脱性皮炎再次入院,A 医院不仅未停用肝损伤药物,反而新增奥卡西平,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刘某某转至其他医院治疗后,于 2020 年 1 月因急性肝衰竭、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但未进行尸检。
二、律师介入:从证据固定到司法鉴定的全程把控
刘某某家属委托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团队后,律师立即启动以下工作:
(一)证据封存与梳理
第一时间协助家属封存 A 医院的住院病历、用药记录及检验报告,发现关键矛盾点:首次入院时肝功能正常,联合用药后出现肝损伤;第二次入院时病历未详细记录剥脱性皮炎体征,且未提及药物性肝损伤的关联性。
(二)司法鉴定策略制定
向法院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重点围绕用药合规性、诊疗沟通记录、并发症处理及时性展开。在鉴定听证会上,律师结合《临床诊疗指南 - 癫痫病分册》指出:
1、A 医院违反 “单药治疗优先、缓慢换药” 原则,一次性叠加四种药物,未评估药物副作用叠加风险;
2、明知患者出现肝损伤和剥脱性皮炎,未及时停药或调整治疗方案,反而增加肝毒性药物奥卡西平;
3、病历中缺乏对病情变化的详细记录及与患者家属的有效沟通记录。
(三)对抗医院异议,巩固鉴定效力
A 医院以 “联合用药符合规范”“患者家属放弃治疗” 为由申请重新鉴定。律师通过质证指出:
1、医院提交的其他患者材料与本案无关联性,无法证明用药合理性;
2、出院告知书仅记载出院风险,未体现治疗过程中对肝损伤的针对性沟通;
3、奥卡西平说明书明确提示肝功能损害者需谨慎用药,医院未履行风险评估义务。
三、庭审辩论: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关联性论证
在一、二审庭审中,律师围绕 “过错推定” 和 “因果关系盖然性” 展开辩论:
(一)过错认定
结合鉴定意见,强调 A 医院在用药原则、病情监测、风险告知三方面存在明显过错:
1、用药违反诊疗指南,直接导致药物性肝损伤;
2、未记录剥脱性皮炎等严重并发症,错失早期干预时机;
3、未就肝损伤的治疗方案与家属充分沟通,违反知情同意原则。
(二)因果关系补强
针对医院 “死因不明、因果关系无法确认” 的抗辩,律师指出:
1、患者生前无基础肝病,首次入院后肝功能异常与联合用药时间高度吻合;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明确将急性肝衰竭列为死因之一,而肝损伤直接源于医院用药过错;
3、虽无尸检,但现有证据已形成完整链条,足以证明医院过错与死亡后果的关联性。
四、判决结果:过错与责任比例的合理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A 医院在抗癫痫治疗中违反用药原则,且对肝损伤、剥脱性皮炎未及时处理,存在明显过错。虽因未尸检无法完全确认死因,但结合诊疗过错与损害后果的时间连续性、医学逻辑关联性,判决 A 医院对刘某某的死亡承担 50% 赔偿责任,共计42万余元(含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二审维持原判。
五、律师作用总结:专业驱动医疗纠纷案件胜诉核心
本案中,专业医疗纠纷律师通过以下关键行动推动案件胜诉:
(一)精准把握诊疗规范:以《临床诊疗指南》为依据,直击医院用药违规核心问题;
(二)司法鉴定全程主导:从鉴定申请到听证会陈述,确保过错认定逻辑严密、证据充分;
(三)因果关系替代性论证:在尸检缺失的情况下,通过用药与损害的时间、医学关联,说服法院认可因果关系盖然性;
(四)庭审策略灵活调整:针对医院抗辩点,结合病历漏洞与医学常理,实现过错责任的有效举证。
结 语
医疗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医学专业知识,患者家属难以仅凭个人能力有效维权。本案中,律师通过专业的医学法律交叉知识,成功打破 “死因不明即无责” 的司法困境,为类似案件提供了“以过错推定为核心、以证据链补强因果关系” 的维权范本。这一案例再次证明,在医疗纠纷中,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规范的证据固定、司法鉴定和诉讼策略,是实现公平赔偿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