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冬律师亲办案例
合同诈骗案:诈骗30余万,法院判缓刑
来源:刘冬律师
发布时间:2025-06-03
浏览量:64

       审理法院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

  被告人谢某委托的辩护人为刘冬,吉林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介绍

  2020年,被告人谢某在微x朋友圈发布了销售医用口罩的广告信息。被害人王某通过微x与谢某协商口罩交易事宜,谢某承诺卖给王某的口罩每个价款为人民币2.8元。王某先后支付给谢某30.8万元用于购买口罩。然而,谢某收到货款后,并没有用于购买口罩,而是将该款用于赌博。案发前,谢某通过其亲友武xx返还王某15万元;案发后,谢某通过其亲友武xx将余款15.8万元返还给王某,并取得王某谅解。

  案情分析

  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谢某的行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应当在上述法定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刘律师作为谢某的辩护人,在本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原本,根据谢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其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然而,刘律师从以下几个方面为谢某进行了辩护:

  改变罪名:办案单位对该案最初的定性为诈骗罪,而非合同诈骗罪。通过刘律师的努力,最终说服办案单位变更罪名,以合同诈骗罪追究谢某的形式责任。

  积极退赃退赔:刘律师强调谢某在案发前已经返还被害人15万元,并在案发后通过亲友将余款15.8万元返还给被害人,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这一行为表明谢某具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

  认罪认罚:刘律师引导谢某在法庭审理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且愿意接受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社会危害性较小:刘律师指出谢某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且谢某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其主观恶性较小。

  审判结果

  经过刘律师的努力,最终,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谢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这一判决结果相比法定刑幅度内的最低刑期,对谢某来说较为宽大,当事人及其家属对此结果非常满意。

  结束语

  本案中,刘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谢某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这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属来说,选择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至关重要。同时,本案也提醒人们在进行交易时要谨慎,尤其是在涉及大额资金的情况下,要核实对方的资质和信誉,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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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刘冬
  • 执业律所:
    吉林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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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0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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