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洲律师亲办案例
龙某故意伤害罪
来源:沈海洲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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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摘要】2011年6月25日,黄某与龙某因为嫖资问题发生矛盾,后黄某找龙某理论,双方发生争吵,龙某叫来八、九手持铁管的男子对黄某进行殴打,致使黄某头部等处受伤。2011年6月27日,龙某被公安机会抓获。

【案件办理流程】龙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其亲属委托沈海洲律师作为其刑事辩护人。为了全面了解案情,沈海洲律师第一时间去了相关机关调取案卷材料,并会见了龙某,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2010年10月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沈海洲律师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一龙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二、被告人龙某是初犯、偶犯,且已赔偿了被害人黄某的经济损失,取得黄某的谅解;请求法院对龙某适用缓刑或是减轻处罚。

【案件结果】沈海洲律师的辩护意见基本被法院采纳,刘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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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鸿翔北一街19号二楼(湖景路与季华六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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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沈海洲
  • 执业律所:
    广东昊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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