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本案是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原告 [化名],系被继承人 [化名] 的非婚生子,被告 [化名] 则是被继承人的婚生子。被继承人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因突发疾病去世,留有遗产,包括位于某市的两套房产、若干房屋以及其他银行存款、理财、公积金等。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其遗产一直由被告控制和占有。原告认为自己作为非婚生子,与被告一样享有继承权,因此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其对遗产的继承权,并要求分得遗产的一半,同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判决结果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并达成协议。根据协议内容,位于某市某区某路 的一套房产归原告所有,被告需在该房屋具备过户条件时协助原告进行过户登记,相关费用由原告承担;另一套房产归被告所有,无需办理过户登记。遗产中的 ** 万元归原告所有,其他遗产归被告所有。被告需在 2024 年 8 月 31 日前支付原告 **万元,在 2024 年 10 月 30 日前支付剩余的 ** 万元,且可直接支付至原告法定代理人指定的账户。若被告未按约定及时足额付款,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并要求被告加付* 万元。此外,本案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案件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遗产的分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然而,遗产的分配并非简单地按照人数平均分割,还需考虑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意愿。在本案中,被告委托的戚聿山律师通过与对方的沟通和协商,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个合理的遗产分配方案。该方案既保障了原告作为非婚生子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了被告的实际情况和利益,最终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和法院的确认。
律师点评
戚聿山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高超的沟通协调能力。面对法定继承纠纷这一复杂的法律问题,他没有简单地依据法条进行硬性分割,而是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一方案不仅符合法律规定,还兼顾了情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此外,戚聿山律师还特别关注了原告法定代理人对继承遗产的保管责任,要求其非为原告利益不得擅自处分,这一细节体现了律师对案件的全面考虑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