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结束后拒不返还产品?律师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
作者:梁广宙 更新时间 : 2024-12-17 浏览量:417
案情经过:2021年12 月31日,某医疗公司与贵州某医疗设备公司签订《试用协议书》,约定某医疗公司将上下肢主被动训练系统(坐式)、上下肢主被动训练系统(卧式)、上肢主被动训练与评估系统交给贵州某医疗设备公司试用,试用期从2021年12月31日开始到2022年2月28日止。签订协议当天,某医疗公司便将上述医疗设备寄送给贵州某医疗公司。试用期结束后,贵州某医疗设备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归还上述医疗设备,构成违约。但贵州某医疗设备公司一直推诿,拒不承认。
办理经过:某医疗公司经介绍委托本律师为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律师仔细研究了试用协议书的条款,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贵州某公司应按照约定返还医疗设备并支付违约金。最终法院判决贵州某医疗设备公司返还上述医疗设备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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