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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仙凤律师亲办案例
刑事亲办案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来源:许仙凤律师
发布时间:2024-11-20
浏览量:129

被告人曹某某/李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以网站站长或广告业务员的身份挂靠互联网淫秽网站,联系他人在网站上挂载赌博广告,并倒卖大量域名给挂靠的淫秽网站,还搭建管理##TV/青##社区并管理青论坛三个淫秽网站,挂载大量淫秽视频文件和淫秽图片,经鉴定均属于淫秽物品,涉案金额200多万元,获利52万元,被告人李某某在被拘留后经辩护人会见后办理了取保候审,后经辩护人多次阅卷和辩护,最终审查起诉机关建议量刑缓刑,法院认定属于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30万元,公安机关扣押的财物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判决书生效后公安机关依法退回了扣押的物品,被告人依法进行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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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许仙凤
  • 执业律所:
    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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