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9日,被告人王五明知他人可能将其名下的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数张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使用,非法获利4000元,经查询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王五出租的银行卡被查询/支付/冻结65次,单项流水106万余元,其中已查实应于电信诈骗活动的资金是15万元。王五被拘留后辩护人及时会见后三天被成功取保候审,后经阅卷和辩护,退赃,最终法院认证王五系自首,认罪认罚,积极上缴违法所得并缴纳发掘,对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判决王五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没收违法所得四千元,上缴国库。后王五依法到社区进行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