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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案委托人获赔27万余元

作者:李翠英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4-09-18 17:44 浏览量:129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案委托人获赔273648.88

2023年4月19日,王先生入职于东莞市企石镇的广东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经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王先生又与厦门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当时的说法是为了给王先生升职和加薪,而广东公司没有与之匹配的薪资和职位。自此王先生的每月薪资增至5万元,每月发放的金额是3.5万元,余额1.5万元作为绩效奖金于2024年7月份一次性发放,王先生的职位也变为厦门公司的品质总监,但实质上王先生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均没有任何变化。

自王先生入职以来,为广东公司在与众多客户合作及质量突破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遗憾的是,2024年6月份,厦门公司突然提出与王先生解除劳动合同,更让王先生无法接受的是,厦门公司竟然给王先生快递“培训通知书”,每月工资降至总计5000元”,而且7月22日这天,王先生收到厦门公司通过银行卡转发的6月份工资1248.64元。

如此逼迫,王先生终于下定决心走法律途径维权,王先生委托我作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我先帮王先生代书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王先生签名按手印后快递给了厦门公司。随后,我开始整理资料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包括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未足额支付的工资差额、每月1.5万元、2024年7月一次性发放的绩效奖金、未休年假工资、加班费等。广东公司和厦门公司其实是一个集团公司的关联公司,在仲裁过程中,二公司合力拒不承认绩效奖金的情况。对王先生不利的是,每月绩效奖金没有直接的证据。用以证明绩效奖金的《员工意向定薪表》只是打印件,本来是公司的卢总微信发给王先生的,而王先生劳动争议前已经删除了信息,这就给案件增加了难度。在申请仲裁过程中,我与王先生多次沟通,在我们共同努力下,最终我们向仲裁庭提交了大量相关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形成了证据链条,结合起来能够证明王先生的工资确实包括每月绩效奖金1.5万元。因此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企石仲裁庭支持了王先生绩效奖金总计16万元。正如我之前跟王先生讲的,仲裁庭支持了高达16万元的绩效奖,意味着劳动仲裁这个程序,王先生胜诉,我们首战告捷。

2023419日入职,2024722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工作期间仅一年三个月,而仲裁庭总计支持王先生高达273648.88元,这是很难得的。王先生一直以来作为企业高管,但打官司还是凭生第一次。在委托我办理的过程中,他由衷地感觉到律师的专业和效率,他深深地感觉到专业的事情确实要交给专业的人办理。

本劳动争议仲裁案案号为东莞人仲院企石庭案字【20244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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