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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两次约定试用期,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得到支持

作者:闫勇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4-09-05 12:45 浏览量:49

【案件基本情况】

H某于某年某月某日入职D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其中试用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约定岗位为业务运营。某年某月某日,双方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其中试用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约定岗位为运营主管。

【当事人诉求】

H某诉求为要求D公司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X元。

【案件分析】

代理人经分析认为,劳动合同履行期间,D公司与H某约定两次试用期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D公司应当向H某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

【案件结果】

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故本案原告就此提出的诉请,本院予以确认。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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