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本人代表女方与男方协调彩礼返还事宜
作者:邵嘉澍 更新时间 : 2024-08-15 浏览量:109
甲方为男方,乙方为女方。双方2023年8月经媒人介绍相识,23年9月二人开始在女方家同居。23年12月订婚,24年1月底举行了结婚仪式。男方给付了彩礼18.8万和三金,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4年2月中旬,男方离开女方家结束同居生活。24年4月,因家庭矛盾,男方打了女方,且男方存在通过抖音等平台侵犯乙方肖像权、隐私权的行为。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和三金。
因甲方存在多种过错,且明确要求返还彩礼,乙方委托本人处理彩礼返还的调解和草拟协议事宜。本人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双方从认识到发生矛盾要求退婚的全过程。给乙方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和调解的流程及注意事项。甲方因畏惧律所,第一次未按约定时间赴约。在双方重新约定好时间、地点后,本人在乙方商铺处与甲方进行了沟通。甲方提了无理要求,要求返还彩礼三十余万及各种首饰(远超18.8万元彩礼及三金)。本人在调解过程中,明确否认了甲方的不合理要求,给甲方讲述了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劝说甲方提出合理要求,警告其不要借机对乙方进行讹诈。当天因双方数额差距悬殊,未能达成一致。
隔天甲方及甲方父母,以到乙方工作单位找领导为由,到乙方单位楼下拦截乙方。本人指导乙方要用于依法维权,该报警的时候,就要报警。
后经过多次协调,甲、乙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返还15万元彩礼及三金,其余财产不予返还。本人及时为乙方草拟了相关协议对此进行了固定,且要求甲方不得通过抖音等平台对乙方肖像权、隐私权进行侵犯,不得到乙方单位打扰乙方正常工作,将乙方相关照片进行删除等,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顺利签署了相关协议,乙方对此结果和协议内容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