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孔芳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5-05-26 11:16 浏览量:236
2024年7月15日16时,南宁一名数月大的婴儿因重度肺炎入住南宁市某大型三甲医院,入院后医院进行全力抢救。
但患儿入院治疗后仅仅三个小时,即19时死亡。
患方向医院提出赔偿,但医院认为医疗规范,用药正确抢救及时,但可以考虑2万以内人道主义的赔偿。
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僵持了数小时均没有进展。
16日早上患方打电话给南宁当律师的亲戚紧急求助。
(患方)律师因没有处理医疗纠纷经验就火速联系到本人。
早上8点20分,本人与患方律师火速赶到三甲医院。
通过对患方父母的咨询、对医护人员的质问、对医疗器械的核查、对病历的收集并分析,本人认为医院应该对患方进行赔偿。
8点40分在医务科与院方数名专家进行谈判,此时医务科室已经有近十名警察戒严。
医务科科长进行病情陈述时被本人数次打断,本人用医学专业知识插入说明,让科长陈述中遗漏的的医疗行为过错得以清晰重现,让数名专家意识到存在医疗行为的过错。
在数十名在场人员的见证下,本人让院方将遗漏的医疗行为用病历进行补正。
医院被迫用病历补充医疗过错并加盖公章后交到本人手中。
在掌握医院重要的医疗过错之后,本人仅仅用4小时就让医院答应从2万到20万到36万进行赔偿。
当天中午医患双方就签订了36万元的医疗赔偿协议。
这得益于本人有20多年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医生的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火速的看穿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治措施并迅速捕捉到医院的医疗过错。
本人高效地维护患方的权益在数百名律师群中获得高度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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