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当事人醉酒后在宿舍休息,因同寝其他人员发生纠纷后报警,辅警出警欲询问当事人时,被当事人用手打伤。办案机关遂以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律师及时会见了当事人,了解案件发生前后的经过和原因,并与家属进行了沟通。确定当事人在醉酒睡眠时没有清醒意识,不具有妨害公务的主观故意;同时其行为只是导致辅警人员轻微伤,没有达到执法不能的状态,不属于妨害公务罪所要求的的暴力程度;而且当事人家属愿意向受伤辅警赔礼道歉,并赔偿其损失。经与公诉机关沟通,本案不予配准逮捕,当事人被取保,后公安机关对本案终止侦查。
案件结果:
不予批准逮捕后案件终止侦查。
办案心得:
法律对于民警等执法人员的特殊保护不仅仅有维护其人身权利的考虑,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护执法权威。在本案中,警察出警并非因为当事人的原因,且其在醉酒睡眠的状态下所实施的行为不具有故意性,因此本案不具有进行刑事处罚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