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多年未离婚,律师出招友好确定抚养权探视权终促成调解
作者:王雨露 更新时间 : 2024-05-31 浏览量:80
一、案情:
双方认识不久便确认恋爱关系。
恋爱两年,期间女方提过分手,后女方又求复合,男方考虑母亲身体,在询问母亲意见之后,便与女方复合。双方于2014年结婚,并于同年10月举办婚礼。婚后育有两子。
男方2010年便在深圳工作,常年与女方分居,每个月付给女方生活费,女方一直把孩子放在自己爸妈家带,因为常年不在家,孩子与父亲也不亲近。2020年男方提出要回湖南发展,双方对此意见不合发生争吵,女方提出要离婚,男方同意,但是女方要求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要求男方给付抚养费。
男方性格比较温和,女方非常强势,这么多年男方一直依着女方,所以已经完全被女方拿捏。女方及其家人都有牌瘾,其妹妹甚至还欺骗男方,从男方这借走十几万,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归还,女方还向男方父亲借了一万元,亦未归还。因为女方及其家人的种种,对男方的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孩子也不亲近自己,离婚现在女方也一直拒不沟通,人也并不知道在哪里,不想再拖着这段无意义的婚姻,来寻求律师帮助。
二、律师分析
律师建议本案先谈判后诉讼进行。
基于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较少,律师首先会指导其将基本的立案材料准备好,律师也会前往派出所调取女方及小孩的身份信息。前期与女方进行谈判沟通时,会尽量按照当事人对抚养权的要求及期待与女方进行协商,争取大儿子的抚养权,但如果女方态度比较坚持,沟通不畅的情况下,案件转立案由法官进行开庭判决。
三、案件结果:
案件在法院诉讼调解完成,离婚成功。
四、办案亮点:
本案当事人双方已经分居多年,两个孩子均由女方及其父母照顾,当事人委托我们的时候预期非常高,想要拿到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但当事人已经好几年没有和小孩见过面了。委托我们后,我们开始积极与女方联系,针对当事人想要抚养权,我方指导当事人去女方父母家探视,但当事人因自身性格不愿前往,我方一直在给当事人释明抚养权风险,同时给予当事人情感上的陪伴,调解当天当事人解开了心结,不再在抚养权上挣扎,而是选择结束这段婚姻,重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