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么翠艳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4-05-13 14:22 浏览量:378
郭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审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郭某某亲属于二审期间委托么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么律师经过阅卷及会见当事人,发现本案证据存在多处矛盾,郭某某本人也陈述其并不存在妨害公务的事实。二审开庭审理过程中,么律师坚持无罪的辩护观点,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再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郭某某再次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程序错误为由二次发回重审,后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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