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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岁老人急性心梗还没恢复,又放了脑血管支架,医院次要至同等责任赔偿38万元

作者:卢晓燕  更新时间 : 2024-05-08  浏览量:38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27日,患者许某某因间断右下肢活动无力1月入XX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多发脑动脉狭窄;多发脑动脉瘤。患者曾于11月1日,因急性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入外院住院治疗,给予双抗、扩冠等药物治疗12天,于11月13日出院,两周后入XX医院。入院后心电图示:1、窦性心律;2、T波改变。查超敏肌钙蛋白升高。心脏彩超示:节段性室壁运动不良,左室阻力负荷过重。

  11月29日,在气管插管全麻下行脑血管造影+血管成形术,术中“术中发生血压低,发生急性心肌梗死,给予升压治疗,继续大脑中动脉给予球囊扩张+支架植入”。术后患者不能耐受气管导管,拔除气管导管观察。患者意识仍未恢复,再次气管插管。

  术后患者一直呈昏迷状态。头颅CT示:符合脑内多发缺血、梗死、软化灶CT表现。12月15日,患者出院。后转入当地医院康复治疗。

  目前患者四肢瘫、生活不能自理。

  【律师分析】

  1、患者为慢性脑血管弥散性狭窄,存在侧枝循环形成,且有近期急性心梗病史,是支架成形术的禁忌证,医方选择手术时机存在明显过错。

  2、患者入院前存在近期急性心梗的病史,入院时心肌酶仍高、心脏彩超显示异常,但医方未请心内科会诊,未评估患者的心脏情况是否耐受手术,导致患者手术刚开始置入导管后立即发生急性心肌梗死、心源性休克,医方术前评估严重不足。

  3、术中发生急性心梗后,医方应当立即停止手术,待心脏功能稳定后择期再行手术,但医方仍在继续手术,加之由于心梗血压低导致脑灌注不足,最终导致患者颅脑长时间缺血缺氧、大面积脑梗死。

  【鉴定意见】

  XX医院存在术前准备不充分、手术时机选择欠妥、麻醉前访视记录不准确、术中发生急性心肌梗死诊疗欠规范、未能再次请相关科室会诊以决定能否继续进行脑血管介入术、沟通告知不充分的过错,与患者目前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建议医方过错原因力大小以次要到同等原因为宜。二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

  【判决结果】

  法院结合鉴定意见,判决XX医院的过错比例为40%,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护理依赖(5年)、残疾赔偿金(75周岁,赔偿年限5年)、护理用品、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8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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