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俞律师亲办案例
滥用职权罪被免于刑事处罚
来源:张俞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10
浏览量:3560

被告人因涉嫌滥用职权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经辩护,被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

江苏三强律师事务所接受滥用职权案被告人冯健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冯健的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开庭前,通过调阅卷宗和被告人谈话以及参加了今天的法庭调查,我对本案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我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滥用职权的定性和事实没有异议,现就被告人冯健的量刑,提供以下意见供法庭在裁决时参考:

一、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小。

首先,被告人冯健在本案中有时并不是直接故意而是间接故意的心态,起诉书指控的第一起和第四起犯罪行为中,冯健考虑自己并不是具体调查情况的人也不是有最终决定权的领导,但为了不得罪亲友、同事或领导,而为其出点子、说明相关政策规定,是一种没有原则的老好人,致其今天走上了被告席。

其次,被告人滥用职权并不是为了给自己谋取利益。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四起犯罪行为,被告人冯健仅收取了陈兵200元的购物券,说明被告人并不是为了给自已谋取非法利益,而是推不开情面,怕得罪人,这与为给自己谋取私利而实施犯罪行为是有着很大区别的。

二、被告人客观上并未给国家造成财产损失。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恶劣影响,但并未给国家带来较大的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并且这种影响随着被告人冯健得到处罚时已逐步被挽回和淡化。同时,由于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原因,我国的人口政策逐步趋于放开,这也是导致被告人放松思想,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之一。

三、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冯健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对此深表悔意。被告人冯健是一名老计生工作者,对工作一贯踏实认真,曾多次被县政府及县、市、省相关部门表彰,这有其获得的各种证书为证。没想到临到要退休时却因为人情而走上犯罪道路,毁了自己一生名誉,致亲友蒙羞,代价巨大,被告人一直在反思和悔恨自己的行为。

四、被告人冯健滥用职权行为能够得逞,并不完全是其一个人的作用,而是一个合力的结果,罪责不能由其一个人承担。

从被告人的供述可以看出,办理二胎证应当经过三个环节的审核:1、实地调查;2、材料审核;3、领导审批。这三个环节,只要有一个环节能够认真审核,假材料都会露出原形,而被告人冯健仅负责中间环节,起诉书指控的第一、第四起犯罪行为中,如果没有崔加忠、陆从兰的合力,以及没有领导流于形式的审核,其行为是根本不可能得逞。

综上所述,被告人本案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希望法庭对被告人冯健免予刑事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辩护人:江苏三强律师事务所

                                         张俞律师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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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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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0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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