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批捕后经辩护获缓刑
作者:何文真 更新时间 : 2024-01-16 浏览量:78
起因:
S某任藏品公司客服,工作期间负责电话联系客户,告知客户公司有实力帮助其出手藏品,在获取对方信任后,并签订合同收取费用。后该公司经侦查机关查处,工作人员均被以诈骗罪立案侦查。S某被依法执行逮捕,其近亲属委托何文真律师进行辩护。
办案经过:
法院认定S某在职期间个人诈骗金额为72,250元,公司诈骗金额为1,006,140.41元。律师接受委托之后,经会见、阅卷,综合分析,认为S某犯罪时系在校大学生,主观恶性小,在本案中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系初犯、偶犯,当庭提交毕业证、学生证、谅解书、通话记录及转账记录各一份,请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与承办人员沟通,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积极调取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
结果:
司法实践上看,被告人审前逮捕意味着审后缓刑概率的大幅降低。但本案经律师沟通、辩护,法官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判决S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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