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经历两次离婚帮助父亲找回失散三年的女儿
作者:董桂彬 更新时间 : 2024-01-02 浏览量:79
张先生和李小姐双方婚后共同生活在北京,并育有一女。但是后来由于感情破裂以及李小姐在婚内存在婚姻过错,李小姐在2019年12月将年仅六周岁的女儿带走,女儿被带走后,张先生十分着急,决定立即提起离婚诉讼,坚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
案件在经历三年两次离婚诉讼,在律师多方调查取证,通过法律与情理结合,最终即使在孩子强行被李小姐带走,不在我方处,且在年满八周岁的女儿明确表示愿意跟女方李某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法院仍判决孩子由男方张先生抚养,帮当事人实现了争取到八周岁女儿抚养权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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