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缓刑
作者:张海啸 更新时间 : 2023-12-27 浏览量:136
【案情简介】
公安机关指控G和L从2022年3月份开始合伙在网上收购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牟利。2022年4月份,有买家向L购买关于车主信息的公民个人信息,L将网上非法购得并已出售过一次的一个内含30266条公民信息的文档发给G,要求G从网上找同类公民信息卖给买家。G因无法找到同类信息,即使用号码生成器软件将该文档内公民信息中的电话号码及顺序打乱再发给L,由L以900元出售给买家。G和L均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通知G和L做认罪认罚,给出量刑建议10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辩护经过】
在检察院通知G做认罪认罚期间,G委托本律师为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辩护。本律师在阅卷后向检察院提出了不存在合伙关系以及打乱顺序行为未造成新的法益侵害等辩护意见,并提出本案抓捕、搜查、电子数据取证、保管、送检等各方面程序及证据问题,申请检察院认罪认罚对G建议缓刑。
【案件结果】
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人意见,认罪认罚建议法院对G适用缓刑,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G有期徒刑8个月并适用缓刑。
业务领域
刑事案件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证券投资
互联网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其他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