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案量刑建议5年以上经辩护改定性判1年半
作者:何文真 更新时间 : 2023-12-15 浏览量:146
起因:
本案被告人办理有烟草许可证,主要经营电子烟,属于合法经营。但下游商家,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被告人处购入调味电子烟产品并对外销售。公诉机关认为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如被告人被认定非法经营罪,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当事人家属及时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律师深入研究案件卷宗材料,查阅相关案例以及法律材料,确定以下辩护要点:首先,案件定性错误,被告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因为被告人持有合法的电子烟零售许可证,未违反过年法律法规规定。其次,分析被告人的行为结合在案证据,其更符合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应当评价为销售伪劣产品罪。最后,数额认定上,如被告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额应当予以核减。
结果:
经过辩护人的沟通,被告人最终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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