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2022 年3月9日晚,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区花园C栋一楼房发生火灾。火灾起因是案外人李某将电动车锂电池及充电器带回家充电时,由于锂电池充电器电源线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烧物,最终导致火灾。火灾造成1人死亡,死者为李某,后经鉴定,李某因火灾吸入有毒气体而死。
消防救援大队随后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书详细记载了火灾的基本情况,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火灾的建筑结构和燃烧情况,以及经调查得出的火灾起因及具体情况。李某家属随后提起诉讼,要求电动车生产方、销售方、电池和充电器要求赔偿。
案件结果:【胜诉】
师代理电池生产一方的X公司胜诉,法院认为与电池生产一方的X公司无关。最终法院判决要求被告广州X公司(充电器)、广州市X车经营部向原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
律师点评:
本案中,火灾起因于案外人李某将电动车带回家充电而引发,导致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法院认定了火灾的起因,并最终做出了判决。本律师通过代理当事人,积极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帮助法庭查明案件事实,最终当事人(电池生产商)不需要承担责任获得胜诉,而其他相关责任方需承担赔偿责任。本律师对于法律条文的引用,展示了律师的专业性和严谨性,在此案中的代理工作表现出色当事人的点赞,为当事人争取了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