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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术中发生心跳骤停案例一则
来源:李军岩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01
浏览量:198

腰椎术中发生心跳骤停案例一则

案情简介:

原告因身体不适于2021年11月12日入住XXX医院,诊断:腰椎间盘突出症等,医生建议手术治疗。原告于11月15日上午进入手术室行行腰椎椎管减压髓核摘除植骨融合内固定术,下午2点左右医生告知家属患者由俯卧位翻身为仰卧位时发生心跳骤停,抢救后转入ICU继续治疗,诊断为缺血缺氧性脑病等,病历记载为患者术中出现急性心梗导致心跳骤停。原告出院后继续康复治疗,但效果不佳,目前仍呈植物人状态。

案件受理情况:经审阅病历,团队讨论,咨询相关临床专家,大家一致认为患者平时并没有可能导致急性心梗的基础疾病,初步考虑为术中监测不到位,在已经发生病情变化时未及早发现异常,导致心跳骤停,且未给予正确处理,最终发展为缺血缺氧性脑病,被告过错与患者目前植物人状态应当存在因果关系。

我方陈述意见: 

(一)术前评估不到位,手术时机掌握不当,未制定预防方案

(一)术前准备不足,未按核心制度要求请相关科室会诊。

(二)术前针对麻醉风险评估不到位

(三)麻醉期间对呼吸功能的监测和管理不到位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麻醉学分册:P8:全麻病人应监测潮气量和呼吸频率,每分钟通气量(MV)或呼气末CO2浓度(ETCO2),以保证病人的通气功能正常。并设置气道压和通气量的报警界限,以便发现呼吸环路的意外脱落。

从病历中麻醉记录单上,未显示每分钟通气量(MV)或呼气末CO2浓度(ETCO2)的相关监测记录,患者为俯卧位手术,更应加强监测,但医方未尽其责,说明被告风险预估不足,术中监测不力,无法做到及早发现异常并正确处置。

(四)患者发生病情变化后未引起重视

麻醉记录单显示:在患者发生心跳骤停之前15分钟,氧饱和波动在79-99%之间,说明该时段患者已经出现缺氧状况,但被告未引起重视,未积极查找氧饱和降低的原因,导致错过早期救治时机。

(五)重要事项记载不一致

 

鉴定书分析意见:

XXX医院为被鉴定人实施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术前对血压控制欠佳,术中监测不到位,在患者出现低氧血症时未积极观察和处理,在发生心跳骤停后抢救措施不规范,综和以上因素,认定医方过失诊疗行为与患者植物人状态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

法院观点及判决结果

本案经司法鉴定确认被告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并与原告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同等因素。被告虽对该鉴定意见有异议,但未提交相反的证据,亦未申请鉴定人出庭,对异议本院不予采纳。该鉴定结论经本院依法委托,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作出,本院予以采信。故被告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关于责任比例,参考鉴定意见,被告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合计89万元被告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被告的上诉理由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律师点评:患者所患疾病属于常见病,手术并不复杂,但涉及到全麻,存在一定风险性。一般来说,病历记载所体现的,不一定是患者疾病发生发展的客观情况,因此,如果涉及到诉讼及鉴定,最好找专业律师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关键问题之所在,才能在鉴定和诉讼中掌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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