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倩律师亲办案例
A公司与B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顾倩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01
浏览量:65

A公司与B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一、案件概况:

  B公司于2017年3月8日与A公司签订三份《工程施工合同》,将xx项目承包给A公司施工。A公司于2017年基本完成了以上合同段的建设施工,2018年B公司对部分合同段做了设计调整,增加了部分合同段的施工量,A公司于2018年10月底之前全部完成了施工建设,并于10月底之前将以上全部工程交付使用。但B公司迟迟不与A公司确认最终的工程价款,拖延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劳务费,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A公司诉至法院。

、本案判决结果:

  被告B公司向原告A公司给付工程款25623060元。

、本案中,案件的关键在于:

1.B公司应否向A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2.A公司主张B公司承担损失1025500元有无依据。

、律师分析及观点:

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双方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律师在仔细询问了A公司与B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体情况及过程后,针对整个过程及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从法律角度及逻辑方面进行了质证及辩论,成功从根据双方陈述及举证认定,A公司承建施工的工程项目已经交工验收并使用,B公司应按约定给付对应价款。

、律师提示:

大家如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问题,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2.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以上内容由顾倩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顾倩律师咨询。
顾倩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75446好评数2050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SOHO 8层810室
186-1120-1551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顾倩
  • 执业律所:
    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50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北京-北京
  • 咨询电话:
    186-1120-1551
  •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SOHO 8层8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