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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仙凤律师亲办案例
刑事亲办案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来源:许仙凤律师
发布时间:2023-10-08
浏览量:1482

被告人李某经中间人介绍认识赵某,李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对公账户可能用于“跑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将赵某管理的一个对公账户结算卡和U盾提供给“上线”用于跑分。事后“上线”将好处费以虚拟币“泰达币”的形式分三笔,转入李某控制的账户内,李某转给赵某10000元人民币和4120个泰达币,本人获得9000元人民币好处费。经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查询,赵某公司中的流动资金含电信诈骗案被害人的被骗资金,李某被捕后上缴违法所得,希望我所律师可以代理辩护,为其维护合法权益,经过律师阅卷,发现被告系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且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被告在此前被先行羁押应当依法予以折抵刑期,并以此为被告进行答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撤销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的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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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许仙凤
  • 执业律所:
    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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