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王某因琐事与本村村民发生纠纷,后至该村民家中打了其两巴掌,并将村民家中的玻璃砸坏。案发之后,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对其取保候审,为了争取更轻的刑罚处罚,委托人找到了律师。
办案经过:
开始接触案件的时候,委托人王某已经被取保候审,根据其对案情的陈述,分析很可能会被判处缓刑,不建议委托律师。作为委托人来说,也知道适用缓刑的可能性很大,委托律师是想争取更轻的处罚,即便没有成功,也不让自己后悔。
承接案件以后,立即阅卷并梳理案情,及时将辩护意见提交给承办机关,更是多次和承办人员沟通讨论案情。
再有一天接到承办检察官的电话,是告诉我们拟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但要听证结束才能决定。终于,案件在历经听证之后有了一个较好的结果,直至收到了不起诉决定书!
结束语:
纵观案件始末,承办人员秉承着对案件认真负责、细致入微的态度,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是真正做到了教育和处罚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