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黎律师亲办案例
冀黎律师成功为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告人争取到缓刑
来源:冀黎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07
浏览量:73

近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对谭某等八名被告协助组织卖淫一案公开宣判,本所律师作为辩护人,成功为本案主要人员谭某争取到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二个月的良好结果让谭某本已残破的家庭不再雪上加霜,冀律师的工作也获得了委托人谭某的高度认可。

刑法的目的不仅在于惩罚犯罪,在很大程度上它更起到了保障人权的作用。对任何人来说,自由都是无价的!充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利,让他们在公平公正的刑事诉讼过程中接受教育,同时最大限度的争取好的结果,永远是我们刑辩律师神圣的职责和使命!

本案同时要感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和法官,他们耐心听取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在法律的框架内,作出了合理而又具有温情的判罚,使得“惩罚与教育并重”的刑事诉讼目的落到了实处。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谭某在名为足浴店的场所内从事收银工作,期间,她还通过朋友圈等社交软件向客户推介场所内的卖淫服务。后经公安机关查获,该场所系打着足浴的幌子从事卖淫活动,在从事非法活动期间共计获利两百余万元。

谭某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公诉机关给出的量刑建议是一年六个月的实刑,这让老公刚刚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家中尚有幼子需要照顾的谭某心急如焚。一旦被判处实刑,谭某的幼子、家中老人都将面临无人照顾的境地。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辩护过程

冀律师第一时间对谭某进行了会见,了解了相关案情接受委托后又进行了细致的阅卷。由于本案证据较为充分,冀律师制定了更为有效的诉讼策略:1、接受认罪认罚,但在庭审中充分展示出勇于改过自新,认罪悔罪的态度;2、主审法官和公诉人看到一个虽然犯了错误,但勇于承担责任,愿意重新振作担当起家庭重任的母亲的形象;3、通过当庭询问,引导委托人把家庭的情况充分的表述出来,争取让公诉人、主审法官从人文关怀、慎用刑罚的角度考虑给予缓刑。

与此同时,冀律师建议谭某通过有关部门将家庭情况出具情况说明作为证据提交,并把家庭人员、经济来源、支出等准备好材料以证实其家庭对其依赖性;指导谭某甲积极缴纳罚金、退还其涉及金额款项,并多次与主审法官和公诉人沟通,向主审法官和公诉人反馈谭某的家庭困境及其为此积极筹备退款的意向。

最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谭某宣告缓刑。

 

注:缓刑,即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指在一定的考察期内,犯罪分子不再犯新罪,并遵守考察期相关规定,所判刑罚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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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冀黎
  • 执业律所:
    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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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220191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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