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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无法办理房产证,代理买方确认合同无效全退购房款
来源:秦鹏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25
浏览量:3260

王某诉廖某、崇州市某信息咨询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一、案情回顾 

王某经崇州市某信息咨询部居中介绍,从廖某处购得房产一套,总价310000元,先付260000元,余款50000元在办理房产证时支付。后了解到廖某从开发商处购得案涉房屋,以未办理房产证压了50000元,购房合同约定廖某在办理房产证时支付给开发商。现开发商无视其与廖某的约定,要求王某立即支付尾款50000元,采用堵锁芯、喷漆等方式妨碍王某居住,王某遂委托律师代理。 

二、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确认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廖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返还王某260000元,王某在收到廖某返还的全部购房款后腾退房屋给廖某。 

三、律师观点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四、律师建议 

购房者需要事先做好背景调查,评估购房可能涉及的风险,不要因为价格便宜盲目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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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秦鹏
  • 执业律所:
    四川熙然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10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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