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认罪认罚的突破点——与检察院协商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排名
作者:曲衍桥 更新时间 : 2023-07-19 浏览量:332
2021年12月张某A、李某B、王某C、宋某D等数十余人实施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同年12月,当事人张某A的家属找到我们,希望我们给张某A进行辩护。2022年1月,上述数十人被逮捕。
接到当事人的委托后,我们通过查阅卷宗、会见当事人,快速选择了辩护对策,向犯罪嫌疑人建议认罪认罚,并且提出我们会积极与检察院协商降低犯罪嫌疑人的刑期。
与检察院认罪认罚的协商过程中,检察院提出1.5-2年的量刑建议。因张某A在公安卷中的排名是第二,如果量刑建议是1.5-2年,法院判决两年的可能性极大,遂进一步与检察院协商,通过对其他犯罪嫌疑人和张某A的区分,提出如果降低张某A在嫌疑人中的排名,张某A愿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最后同意在起诉意见书中将张某A的排名放在十五名嫌疑人的中间。
在法院审理阶段,因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中张某A的排名较为靠后,律师提出了张某A的主观恶性较小,系初犯,且未从违法行为中获利,在犯罪中作用较小等辩护意见,达到了预期的庭审效果,故检察院在法庭审理时最后的量刑建议是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