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与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一、案情回顾
肖某于2021年8月应聘至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行政人事工作,于2022年兼职商务岗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与公司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后因公司经营困难,肖某在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果后,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2N赔偿金,公司遂委托律师代理应诉。
二、处理结果
仲裁裁决驳回了肖某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2N赔偿金的请求。
三、律师观点
申请人作为人事行政岗,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熟悉和掌握程度高于普通人,清楚知道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与此同时,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本是其分内职责,其基于自身未充分履职的过错再向公司主张二倍工资有违诚信和公平原则。2N赔偿金需要劳动者提供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证据,有较大的举证难度,如果证据无法达到证明标准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四、律师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重视劳动用工风险,定期排查劳动合同到期及续签情况,以免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