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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及违法辞退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调解结案

作者:李翠英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3-07-03 11:38 浏览量:103

                        未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辞退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调解结案


2023年2月13日,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的某公司招聘徐先生入职,每月工资为11000元。由于公司规模较小,主要是夫妻双方在经营,对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方面的知识了解较少,故公司没有与徐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依法为其购买社保。公司认为,每月支付给徐先生工资高达11000元,应该包括加班费之类,而徐先生则认为是法定工作时间正常工资。因此,入职以来,双方矛盾分歧不断增加,2023年5月13日,双方矛盾激化,公司单方面解除了与徐先生的劳动合同关系,徐先生很快向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塘厦仲裁庭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请求两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一个月违法辞退的赔偿金。接到仲裁庭的应诉通知后,公司觉得很委屈,认为公司已经足额支付了徐先生的工资,徐先生还请求33000元毫无道理,于是咨询律师。律师予以解答后,公司决定委托律师帮助代理案件。鉴于徐先生工作仅三个月,案件简单清晰,调解结案则会减少公司的损失和讼累。于是律师联系徐先生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解决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徐先生两个月工资终结本案,由仲裁庭出具调解书。2023年6月25日,双方到仲裁庭签订了调解协议和调解笔录,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塘厦仲裁庭当庭出具了调解书,公司按调解书支付给徐先生相应的款项。本案仲裁调解书案号东劳人仲院塘厦庭案字【2023】1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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