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办理的一起将摩托车多次转借的案例,所有人甲将自己的摩托车出借给乙(无驾驶证),后乙又出借给丙(未成年人),最后丙在驾驶摩托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害方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依据以下条款判定甲、乙按照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认为甲乙将车辆转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没有尽到管理注意义务,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依据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