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维持原判,帮助女方达成心愿
作者:胡梦蝶 更新时间 : 2023-06-09 浏览量:233
案情简介
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耿律师、徐(实习律师)、胡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诉讼案件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我方当事人冯某(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冯某与陈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6年登记结婚,2017年生育女儿冯小某。双方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屡屡发生矛盾。2019年底,双方开始分居,女儿一直与母亲共同生活。2020年,冯某提起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来,冯某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张女儿由自己抚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500元。
辩护策略
鉴于距离上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且陈某同意离婚,因此,法院准予双方离婚。考虑到冯小某一直与陈某共同生活,法院判决冯小某由陈某抚养,冯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对于双方提出的大额支出问题,法院采取同等原则,确定双方互不补偿对方。对于陈某提出的20万元家务补偿,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陈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冯某存在大额转移、隐匿资产行为,要求二审法院改判冯某向自己补偿50万元,并支付5万元家务补偿金。
判决结果
胡律师作为冯某的代理律师据理力争,坚决同意一审判决,不同意陈某的上诉请求和理由,促使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冯某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为感谢律师的辛苦付出,特赠送锦旗一面。
律师点评
如果在离婚时,女方发现男方存在以下行为时,可以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财产:
1、男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如男方在离婚时将汽车或者贵重物品藏起来,不告诉女方,不让女方分割这部分财产;2、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男方将贵重的字画等无偿送给朋友等;
变卖财产,如男方未经女方私自将房屋等低价卖给别人,变卖的钱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3、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如夫妻吵架时,男方砸毁汽车、价格昂贵的首饰等,离婚时,女方有证据证实男方的行为,可以主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4、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男方串通别人伪造假的借条等,以便达到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当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女方在离婚时或者离婚后发现男方有上述行为时,都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司法实践中,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