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钦江律师亲办案例
工伤赔偿
来源:樊钦江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03
浏览量:478

杜某于2009年09月08日到济宁一家有限公司从事电工工作,工作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于2010年4月21日在商场进行照明电路改造时,不慎从天花板上坠落受伤,经治疗后,对生活有一定的影响。

后来,杜某找到我,办了委托手续。我们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及时的申请工伤,在这段时间内,和仲裁委积极沟通,最终,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仲裁委决定是工伤。这时候和对方律师积极沟通,对方律师认为不应该赔偿这么多,但是,在证据和法律规定面前,对方律师采取了我们的意见,以调解结案,赔偿10万元整。取得了当事人十分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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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钦江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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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樊钦江
  • 执业律所:
    民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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