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龙律师亲办案例
李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
来源:陈龙律师
发布时间: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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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化名)涉嫌盗窃被上海市某公安机关抓获之后移送到武汉市某公安机分局,之后是李某的家人帮助其委托了律师。

     在侦察阶段 在初步了解案件情况(根据家属的陈述),其涉案的金额和盗窃的次数以及盗窃 性质等方面,认为其可能会判三年以上的刑期。在跟李某进行会见之后,认为这个案件有博弈的可能。

      之后律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通过办案单位的工作人员了解到受害人的情况,告知家属如果是能够积极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争取从轻处罚的力度。并积极做家属的工作,及时争取到部分受害人的谅解。

       在检察院阶段   但是在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之后,律师通过会见,发现一个非常奇怪的问题,关于盗窃赃物的价值方面的认定,居然没有鉴定意见来排除合理怀疑,而且该案件也不便于鉴定机构做出鉴定意见。据此律师跟办案单位提交了书面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应当做出对其有利的认定,而非简单的根据受害人的陈述和嫌疑人的供述等方面来定案。另外嫌疑人家属积极帮助嫌疑人赔偿,取得部分受害人的谅解,而且其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供述并且起供述自始至终都是存在稳定性和自愿性,不存在翻供等情况,建议检察院能够综合考虑量刑建议。

        在法院阶段   最后案件到了法院阶段,因为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方面存在疑虑(并且很难得到进一步的补强),不能够排除合理怀疑,检察院并未撤诉,而且嫌疑人认罪认罚,在没有其他相反的证据的情况下,应当做出对其有利的推定,考虑到嫌疑人曾经有过犯罪记录,最终法院判处李某7个月有期徒刑。判决生效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李某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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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龙
  • 执业律所: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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