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王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缓刑成功
作者:胡方瑞 更新时间 : 2023-05-06 浏览量:243
案情简介:
2020年至2021年期间,A公司负责人利用购买电子设备的期间,让B公司虚开增值税金额达200万元左右,后将专票抵扣税额3万余元。之后,B公司因给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票,后被税务局稽查,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之后已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对B公司立案侦查的过程中,发现A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故将犯罪线索移送至A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A公司负责人到案接受询问,A公司负责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并第一时间退缴了税额款项。
办理过程及结果:
辩护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A公司负责人,并询问了案件的案情经过。征求犯罪嫌疑人意见后,制定了减轻、从轻处罚以及企业合规不起诉的辩护方案。因A公司负责人构成自首,认罪认罚,且退缴税额款项等。经辩护人与检察机关沟通,提交辩护意见以及企业合规报告。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辩护意见,对A公司负责人王某做出了缓刑建议。
办案随笔:
本案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辩护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经过刑辩律师团队阅卷后集体讨论,认为对王某可以判处缓刑,随后决定以上辩护意见,争取从轻处罚,辩护律师团队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坚持“当事人的事就是最大的事”“为自由辩护,为生命辩护”初心,做到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忧当事人之所忧。辩护人搜集大量判决,并与承办法官沟通,最终坚持不懈的努力,为被告人辩护缓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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