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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律师代理被告,成功维护委托人权益

来源:潘晓东  更新时间:2023-04-14 11:23  浏览量:631

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委托人为被告,代理律师为我所潘晓东律师。

2019年11月初,案外人王某找到被告刘某,要求刘某为其法拍房子做房屋代持人,刘某答应王某的要求,并按照王某的指示操作,事后经人民法院执行裁定将涉案房屋确认所有权归还刘某,但该房屋实际为王某所有,后被告刘某经王某指示将房屋过户给另一被告张某。

原告陈某曾于2020年1月15日因资金周转借款给被告刘某600000元,以某区不动产权作为担保,并办理不动产抵押手续,后双方协议解除抵押。2020年3月3日,被告刘某与被告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导致被告刘某被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偿还欠款。因此,原告认为两被告之间有恶意串通情形,主张两被告之间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被告认为,涉案房屋实际所有人为案外人王某,被告刘某并非该房屋实际产权人,并按照实际所有人王某的指示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且被告刘某与原告陈某说明房屋代持情况,沟通解除房屋抵押事宜,主张原告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律师工作及亮点:

一、律师在咨询阶段就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为当事人详细讲解案件相关法律内容,细致分析梳理案件法律关系,主张原告自愿解除抵押且被告之间不存在恶意串通情形。

二、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多次与法官进行沟通,并积极整理并核实相关证据,在开庭过程中积极维护我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办案律师通过大量检索相关法律依据及判例,依据事实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案件结果:

    通过律师的努力,法官最终酌情采纳律师的答辩意见,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两被告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由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被告人对案件结果无异议,对律师在委托期间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激,对律师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认可。


以上内容由潘晓东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潘晓东律师咨询。

潘晓东
潘晓东·专职律师 天津-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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