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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诉促调,修复家庭矛盾,厘清共同财产归属

作者:聂慧娟  更新时间 : 2023-03-31  浏览量:266

  • 背景介绍:

•李女士(下称李某1)为改善父母住房,于1998年与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住房,购房款26万元,其中父母亲出资14万元,李某1出资2万元,以李某2(为李某1的姐姐)的名义贷款10万元,但后续贷款实际由李某1偿还。为办理贷款需要,房屋登记在李某2及父亲(李某3)名下。

 •2001年,父亲李某3去世,遗产未进行分配,而是由母亲张某托人将房产于2003年出售,并在2004年以所售房款另行购买了房产,且新购房产登记在母亲张某一人名下。

 •2020年左右,母亲张某听信他人谗言、不听子女建议,拟将房屋出售“以房养老”,且多次表示李某1只享有该房屋1/6的份额。 

•李某1不希望母亲老无所居,故不同意母亲卖房,与母亲因此事发生争执,且母亲拒绝与张某1沟通,张某1多次探望母亲均被拒之门外。 故李某1希望委托律师起诉,确认李某1对该房屋的权益。


  • 律师策略:

•律师认为新购房屋是旧房出售后以旧房出售款购得,如证据充分可视为旧房权益的转化。李某1可以主张部分权益,且原房出售后李某1应法定继承父亲遗产的1/3部分没有进行分配,可以此为切入点起诉,主张确认李某1为房屋的共有人。

 •为避免母亲张某擅自出售房屋,律师建议起诉时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为后续的调解、诉讼争取时间利益。


  • 案件结果:

•李某1 起诉之初,母亲张某难以理解李某1 的行为,情绪较为激动。但经过庭审、律师说理、法院释法,张某渐渐明白了李某1的良苦用心。

 •最终该案以调解结案,母亲张某私下向李某1道歉,肯定了李某1多年以来的付出,并承诺不再私自出售房产。二人关系缓和,冰释前嫌。

以上内容由聂慧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聂慧娟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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