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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继成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多年未房住通过诉讼维权宜
来源:马继成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30
浏览量:282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是一个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原告杨某离婚后一直没有房子居住,其与张某的共同被安置房一直由张某及其母亲占有使用。本律师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通过诉讼,积极争取了原告的合法权宜,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诉争房屋由杨某居住使用。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本律师代理杨某参加二审诉讼,经据理力争,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有效地维护了杨某的合法权宜。在诉讼中,要依据事实和法律,争取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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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马继成
  • 执业律所:
    吉林王晓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2205*********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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