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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致人死,二审判三年六个月
来源:王巍巍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04
浏览量:1575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一审法院判决第一被告死缓,第二被告六年六个月,我做为第二被告的辩护人,通过和死者的家属进行沟通,以及省高院法官的沟通,在做好死者家属工作的情况下,最后经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我的辩护意见,成功地被二审法官接受,二审改判三年六个月。这点连被告人及我自己也没有想到。会改判这么高。只有用心地去处理案件,无论结果怎么样,都对得起当事人,对得起自己的辛苦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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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巍巍
  • 执业律所:
    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41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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