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内出轨起诉离婚,家里律师助女方挽救婚姻
作者:胡梦蝶 更新时间 : 2023-03-14 浏览量:40
案情简介
王先生和张女士在2009年上班时相识,2010年1月,两个人确定恋爱关系并在同年10月份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育两个孩子,本该过着幸福的生活,却被第三者的进入导致婚姻生活破碎。男方在婚内和第三者李某发展成恋人关系,之后在2019年10月,男方起诉要求离婚,女方为了能够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生活而拒绝了,男方随后撤诉,2020年,男方再一次提出离婚,坚决要和女方离婚。
辩护策略
被起诉离婚后,女方委托胡律师并且表示自己不愿意离婚,家理律师表示理解张女士作为母亲的不容易,为了孩子想挽救这不幸的婚姻,诉讼中,律师在争取女方利益的最大化,向法官说明了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搜集女方和孩子生活的照片等证据,一旦法院判决离婚,为女方争夺抚养权去做好充足的准备。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不予支持男方的离婚诉求。
律师点评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内存在以下行为时,经过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许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案中,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长期住在一起,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可以主张男方存在过错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但是女方不同意离婚,应主张夫妻之间不存在法定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行为。
夫妻结婚后应当维护好夫妻关系,珍惜夫妻感情,不要把婚姻当儿戏,结婚后,两个家庭都是建立在夫妻关系的基础上,不仅腰围自己考虑,还有老人、孩子,努力为家人提供一个完整的家庭生活,老有所依,幼有所养,夫妻双方能够白头偕老,有一段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