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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购买后二十余年未过户,律师成功帮助当事人取得房产

作者:邓仙  更新时间 : 2023-03-07  浏览量:125

一、案情简述:

1994年,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某小区X栋X号房屋以人民币六万元出售给买方,《买卖合同》签订时买方已将该房产的房款结清,卖方明确对此无任何异议,并同意配合买方办理完成该房产土地使用证及房屋过户等手续。《买卖合同》签订后,该房屋一直由买方居住、使用和管理,但卖方至今未协助买方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买方多次联系卖方,但未能成功办理,之后便无法取得联系。

二、办案过程

律师接受委托后,研判本案的几个争议焦点并作出分析:

1、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系双方买卖系争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

2、《买卖合同》签订后双方按合同交付房屋,买方按约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取得房屋的钥匙和房屋产权证书,此后,该房屋一直由买方实际占有、管理和使用,并长达28年,但因卖方拒绝配合而一直未能办理案涉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卖方未能履行过户义务,导致买方物权受到侵害,买方请求将房屋不动产权过户至买方名下的诉讼请求具有物权的性质,故不适用诉讼时效。

3、目前,案涉房屋之上并无任何抵押、查封、挂失、异议及居住权等限制及阻碍房屋过户的情况,具备办理过户登记的条件和要求。

三、处理结果

最终,法院支持本律师的观点,并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确认涉案房屋的不动产权归属买方所有,律师协助委托人办理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


以上内容由邓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邓仙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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