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振律师亲办案例
张某故意伤害罪一案
来源:韩振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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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因:本案因张某在某酒店与朋友喝酒,被害人牟某与朋友在同一酒店喝酒,后因琐事,双方发生争执,进而发生打斗。在打斗结束后,双方均进行了报警,经伤情鉴定,张某为轻微伤,牟某为轻伤一级。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本案在律师接受张某家属委托后,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未获批准。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了解到现场监控情况和1证人的证言情况。对案件进行了分析。但本案的难点在于受害人牟某的伤势一直不稳定,且对于伤情鉴定结果不认可,本案经两次伤情鉴定以及四次伤残鉴定,前三次均因达不到鉴定条件退回。最后一次鉴定为伤残等级十级。

       本案因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使案件审理期限不断延期,张某后在法院刑事部分开庭后,取保候审,民事部分在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进行开庭审理。本案的辩护意见有三部分,一是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无罪意见;二是正当防卫意见;三是受害人在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本案最终法院采纳了受害人过错的辩护意见。

       本案最终判决张某有期徒刑16个月,民事赔偿部分承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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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韩振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滨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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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16*********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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