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之债到底能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作者:马赛男 更新时间 : 2023-02-01 浏览量:95
案情介绍:
2019年男方瞒着妻子向蔡某借车去外地骗取货物,后因骗货被劳教四年,货车被公安机关给扣押了,车主用6万元赎回了车辆。男方劳改完成后,蔡某要求男方赔偿6万元,但男方拒绝支付6万元,蔡某将男方告至法院。
辩护策略:
此时,被告妻子来我们律所寻求帮助,并表示自己毫不知情不愿意承担。我方律师表示,违法的债务是不是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应不应该由两人共同承担。
第一,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是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收益 管理和处分所产生的债务。
第二,判断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有两个标准。夫妻有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如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或夫妻一方因行使了家事代理所负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如因打架斗殴或其他犯罪行为形成的债务,该债务并不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生产和生活而形成的必要的支出和投入,因而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第三,夫妻共同债务应是合法行为导致的正当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1、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2、购置日常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等等。可见,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并不在夫妻共同债务之列。因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债务也应是个人债务,与夫妻另一方无关。
案件结果:
法院支持蔡某的诉求,被告男方赔偿蔡某6万元,而妻子不用承担。
律师点评:
本案中的债务是由于违法行为产生的,明显超出了“为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合理范畴,故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认定为男方个人债务,不应追加其妻子为共同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