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经辩护判缓刑
作者:何文真 更新时间 : 2022-12-26 浏览量:159
起因:
S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取保候审,当事人家属及时委托何文真律师进行辩护。
办案经过:
辩护人通过查阅案卷资料,会见当事人,分析认为S某某实施的涉嫌犯罪行为,不应当评价为“情节严重”,不应当对S某某定罪量刑。从S某某和同案犯当庭供述结合二人于上游犯罪分子聊天记录得出上游犯罪分子自始自终以办理贷款为名对二人进行欺骗。S某某系在受到到欺骗、蒙蔽的情况下,才将办理贷款信息推送给他人,被迫充当了他人违反犯罪的工具。辩护人认为即便S某某构成犯罪,其犯罪情节明显轻微,特别是S某某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
辩护人多次与办案机关就该案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沟通,提交罪轻的辩护意见希望对当事人从轻判处。
结果:
最终,办案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认可辩护人的意见,判决S某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