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燕君律师亲办案例
知识产权被侵犯,助企业积极维权
来源:周燕君律师
发布时间:2022-12-03
浏览量:1636

知识产权被侵犯,助企业积极维权!


案情简介

原告:张女士、某公司

被告:多个公司、独资企业、个体户

原告律师:周燕君律师

张女士开的公司是专门经营一款日用品销售的公司,近几年公司出了一款爆款产品,销售非常火热。张女士一直担心有人模仿,所以投入市场的产品广告是由其本人代言的,自家本人总不会有人模仿了吧?奈何产品成为爆款后,山寨产品烽烟四起,雨后春笋一样全国各地都冒了出来。不光产品是一模一样,产品的包装也是丝毫不差,包装上张女士的本人照片也是照搬照抄。

张女士为了产品能尽快打入市场,在央视、各大网站、展会上投放了大量的广告。产品包装上的头像是由张女士请专业摄影师团队全力打造的,还拍了一支支高清广告视频。经过多年的高额广告投放,产品的不断调整,目前销量可达百万,销往全球各个国家。

但是自从山寨产品不断涌入,张女士公司的销售呈现断崖式下降,张女士经过调查发现浙江、广州等地出现了大量的跟自己一样的产品。起初张女士希望通过交涉让对方主动退出市场,可是产品利润客观,这样的警告只能暂时的制止他们,过了段时间,一模一样的产品照样出现在淘宝、亚马逊等多个网络平台。

最终张女士果断的选择了法律的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权益。


案件结果

本案经过多次调解,原被告达成赔偿协议,最终由被告赔偿原告的损失。


律师说法

在这个案件中张女士被侵犯的权益有两个,肖像权和著作权。张女士是由本人亲自代言其产品的,产品的包装上有张女士清晰的本人照片,所以毫无疑问侵犯了张女士本人的肖像权。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原创的照片是受法律保护的,原创的照片无论是否发表,都具有著作权。为了尊重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网上的摄影照片,我们不能擅自随意使用,即使符合法律规定合理使用的条件,也要指明作者的姓名或名称、作品的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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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周燕君
  • 执业律所:
    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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