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同村居民因两家界树问题发生争执,进而发生打斗,李某乙被处于拘留十五的治安处罚,而后李某甲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某乙赔偿3万元。
本案笔者接到李某乙的委托,经在法院查阅案件材料,发现李某甲的赔偿金额主张并没有依据,因其本人仅是轻微伤,并没有住院治疗等情况。
本案笔者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说明,且李某甲的轻微伤并未影响其正常的工作,且未住院,医疗费也仅几千元,李某甲的主张赔偿金额显然过高。本案最终经法院调解,同时考虑原被告系同村村民,李某乙支付李某甲6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