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燕君律师亲办案例
遇到加盟纠纷怎么办,可以退回加盟费吗?
来源:周燕君律师
发布时间:2022-11-12
浏览量:366

【当事人】

申请人:何某某

被申请人:某餐饮公司


【基本案情】

2020年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品牌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申请人支付授权品牌区域代理费XX0000元,品牌管理费X000元,设计费X000元,合同签订后需7日款清。合同期限自2020年X月XX日起至2021年X月XX日止。双方签订合同后疫情爆发,申请人先是主动提出因为个人原因不想继续开店,公司同意退部分款项,申请人觉得只退部分不划算,决定继续合同的履行。但是随着疫情愈演愈烈,申请人一直没有开店,直到合同到期。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退款,被申请人拒绝,一分也不退!



【双方争议】

申请人主张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如约付款,而被申请人并没有提供筹备流程、店铺选址等服务,理应退还加盟费用。

被申请人则主张双方签订合同合法有效,合同早已到期,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用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仲裁委处理结果】

双方经过仲裁委的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特许经营纠纷。双方主要的争议焦点是申请人签订合同并支付加盟费用,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主动提出由于个人原因不愿继续开店,一直到合同期限届满,申请人又想退还所支付的加盟费。被申请人提出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申请人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何况是由于申请人的个人原因导致合同没有继续履行,并不是被申请人没有提供合同项下的服务,而且合同早已到期。

本案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是申请人主动提出因为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申请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与被申请人签订合同,开展业务进行投资行为时,理应谨慎投资,且申请人在订立合同之前也已多次考察被申请人的品牌商标及业务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投资决定,投资及经营均有风险。

双方合同是合法有效,并且是因为申请人的个人原因没有履行完合同。但是被申请人也确实没有提供合同项下的服务,从这个角度入手对本案进行处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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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周燕君
  • 执业律所:
    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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