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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案出版合同纠纷成功解除合同要回货款
来源:栾斯浩律师
发布时间: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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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分析

×××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依法改判驳回×××公司要求XX公司向其返还预付款3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的诉讼请求,同时判令×××公司向×××公司支付前期图书编校损失130975.50元;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XX公司承担。

×××公司辩称:(一)×××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其一,本案合同约定了标的物、数量、交付方式、价款,符合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双方当事人成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其二,本案合同标的系中考考试复习用书,中考真题及考试说明每年均有变化,时效性极强。至XX公司起诉时,2019年中考已经结束。×××公司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图书,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论本案合同性质如何,×××公司均应在合同解除后就自己的违约行为赔偿×××公司的损失。其三,×××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预付款支付义务,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公司称×××公司未将稿件审核发回没有事实依据。

(二)×××公司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审判决其返还×××公司预付款30万元,并支付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费,符合法律规定。(三)×××公司上诉请求XX公司赔偿其损失,但其一审并未提出反诉,其相应请求不应予以审理。

×××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解除×××公司与×××公司于2018年5月7日签订的《中考王云南专版出版合同》;2.判令×××公司返还×××公司已支付的预付款30万元;3.判令×××公司支付应返还预付款的资金占用费(以3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10月1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4.判令×××公司偿还XX公司垫付的编稿费用2万元;5.判令×××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点评:本案作为原告代理人,在被告主体与收款主体不一时向法院申请追加第三人,从而印证被告收款的事实,最终判决认定原告支付款项的事实,并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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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栾斯浩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530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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