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亲属因身体不适于2020年6月30日入住被告处,诊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住院期间行脑血管造影检查显示左侧颈内动脉重度狭窄,医生建议行支架置入,7月12日行支架置入术,术后患者返回病房,血压高,并出现呕吐等不适,夜间嗜睡,后昏迷意识不清。术后第一天早上查房医生发现异常,紧急行CT检查显示颅内出血,量多,神经外科医生会诊后不建议手术,转ICU继续治疗,因病情危重于7月18日抢救无效死亡。
我方陈述意见:
(一)告知不充分,未详细告知替代方案。
(二)术前未严格排除手术禁忌症。
(三)手术适应症及手术时机掌握不当。
(四)术后短时期发生的脑出血,与术中操作不当关系密切。
(五)术后观察处理不规范,与未及早发现病情变化有直接因果关系
(六)围术期对血压控制不规范,增加了脑出血风险。
(七)对高灌注的风险缺乏规范关注,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鉴定意见:
鉴定专家基本认可我方观点,认定被告过错与患者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次要至同等因素。
判决情况
法院认可鉴定意见书的证明效力,判决被告承担50%赔偿责任共计48万元余。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体会:支架植入术主要应用于治疗粥样硬化性动脉狭窄,术前评估、术中操作及术后严密观察至关重要。当遇到该类专业性极强的医疗纠纷案件,需要专业人士从专业角度进行评估和分析,厘清案件症结所在,方能把握鉴定及诉讼的关键及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