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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丽羽律师亲办案例
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来源:俞丽羽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10
浏览量:270

(2022)赣1123民初994号

案情简介:

被告向原告借款,没有出具借条,原告转账时备注了是借款。后被告在原告的催要下,归还了部分借款。

判决结果: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15800元及利息。

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原告没有被告电话,因此该案是公告送达,耗时比较长。网络时代,借款方不方便出具借条时,出借方一定要在转账时备注是借款,发生纠纷时才便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且微信聊天记录一定要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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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俞丽羽
  • 执业律所:
    江西盛义(婺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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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1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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